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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回用人单位上班,用人单位亦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的,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待遇。但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停工留薪期间待遇的,应当补足差额。
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回单位工作,停工留薪期工资与相应的劳动报酬是否可兼得?
广东楉泓律师事务所 2018-03-23 08:05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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